关于恢复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有序开放的通知
类别:通知提示 时间:2020/3/28 17:42:31 稿源:本网 发布:admin 阅读数:
各乡镇综合文化站、县文化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体育馆:

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,经请示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,我县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体育馆、乡镇综合文化站、村(社区)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场所于3月30日开始有序恢复开放。请各单位按照《宿松县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》,认真组织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安全有序恢复开放,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宿松县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

 

宿松县文化旅游体育局

2020年3月28日


附件:

宿松县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有序恢复开放工作指南

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为全力做好全县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,指导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,制定本指南。

一、科学有序开放

(一)公共文化体育场馆主要包括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体育场馆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(社区)综合文化服务中心。场馆开放要坚持防疫优先、科学评估、分区分级、精准施策、有序开放的原则,逐步恢复场馆开放运营。

(二)坚持防疫优先,做好恢复开放的预案和准备工作。拟恢复开放的场馆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,提前做好疫情防控预案,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,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进行动态调整,确保安全。

二、加强疫情防控

(一)建立完善防控体系。各场馆要做好开展防控技能培训、配备防护物资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、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等方面的工作。同时,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按照“一场一策”、“一馆一策”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,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,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。

(二)开展防控技能培训。各场馆恢复开放运营前,必须组织开展职工疫情防控培训,加强自身健康监测,熟悉防控预案要求,提升疫情防控意识,具备应急处突能力。

(三)配备防护物资。各场馆要配备口罩、手套、消毒液、洗手液等防护物资,为职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。

(四)设立隔离观察区域。各场馆要就近设置暂时隔离观察区域,当出现可疑症状时,及时组织人员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。

(五)分项目恢复开放服务。各场馆要根据实际,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,优先开放室外、人员分散区域;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等,应暂不开放或控制人员数量。

(六)保持场馆通风。各场馆要保持良好通风状态,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。相对封闭的室内空间必须使用空调的,须确保供风安全充足。

(七)加强清洁消毒。各场馆的阅览室、文化活动室、展览厅、放映厅、会议室、报告厅、卫生间等区域以及图书期刊、演出器材、展览设备、体育用品、3D眼镜等,根据使用频次每天定时多次消毒,场馆主要入口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容器。

(八)加强防疫宣传。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、LED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,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,使职工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、支持配合防控工作。

(九)持续做好线上服务。在逐步恢复场馆服务的同时,要继续通过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,加强内容更新,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。

三、加强场馆管理

(一)适时发布开放事项。各类场馆要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,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,明确开放时间、服务项目、入馆须知等有关内容,动态发布场馆周边疫情发展态势。

(二)加强人员进出管理。各场馆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出通道严格管理,对进入人员实名登记;确保进场馆人员佩戴口罩,并在入口处扫验安康码,接受体温检测,安康码绿色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;体温超过正常温度的,应禁止其入内并及时通知疫情防控部门;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,要依法依规通知相关部门处置。

(三)采取人员限流措施。各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,结合防控工作需要,对每日入场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。

(四)避免形成人员聚集。各场馆要安排专人疏导、分流到馆群众,人与人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,鼓励语音导览智慧服务等。同一时段场馆接待人数不超过承载量的50%。疫情防控期间,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、培训、演出、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,不接待团体性参观。

四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

(一)做好员工管理。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,员工进入场馆前要扫验安康码、检测体温,出现发热、呼吸道症状和安康码异常时,要及时报告。

(二)做好个人防护。员工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,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。

(三)减少员工聚集。各场馆根据实际加强员工管理,实行分散用餐。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、控制规模,参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。

五、做好应急处置

(一)做好疑似人员管控。发现疑似感染人员及群体,立即组织疑似人员到观察区临时隔离,并如实报告行政主管部门。

(二)配合开展追踪管理。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,及时封闭场馆,管控其他人员流动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,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接触者追踪管理和隔离观察。

(三)开展全面消毒杀菌。对疑似人员使用物品、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,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彻底消毒杀菌。在所有疑似人员未解除风险之前场馆不得开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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